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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能。因为只有转款凭证不能充分说明该笔款项为借款。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,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。借款合同又称借贷合同。
一、那么违反借款合同的责任有哪些?
1、贷款方的责任:贷款方不按合同规定及时贷款,应偿付违约金。
2、借款方的责任: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归还贷款的,应当承担违约责任,并加付利息。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使用政策性贷款的,应当加付利息;贷款方有权提前收回一部分或全部贷款。
二、合同的分类有哪些?按合同的期限不同,可以分为定期借贷合同、不定期借贷合同、短期借贷合同、中期借贷合同、长期借贷合同。按合同的行业对象不同,可以分为工业借贷合同、商业借贷合同、农业借贷合同。
以上就是律师对借款合同等问题的解答,希望对您有所帮助。
中华民族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 “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。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,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,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;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。”因此,未按照约定还款的,可以通过诉讼途径主张应有的权利。但同时需要提交证据证明双方之间确实存在借贷关系,这些证据包括:借条、借款合同、聊天记录、电话录音、转款凭证、证人证言等,只有转款凭证还不能充分说明该笔款项为借款。